11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一章关于纪律处分的决定,该决定指向上海佑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上海吴英的主要违规事实如下。
一“嘉兴宏康股权投资合资企业和宁波雨华股权投资合资企业,应承认上海佑荣担任普通合伙人,收取管理费,已具备对外募集已对外投资等私募基金特性,是上海佑荣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上述产品未按规定按时向协会提交手续。上海吴英于2021年7月14日向协会提交了宁波雨华的补充申请。“嘉兴洪江”尚未提交补充申请。这是《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8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第11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从私募基金募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条私募基金经理不能管理未注册的私募基金,第十四条第三条对于未注册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经理必须在《若干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补充纠正要求。
第二,基金运营不规则。上海佑荣对《宁波寓言》未能及时向协会办理文件手续,结果显示,该基金不是新三板定向增发的合格投资者。经过投资者的一致同意,《宁波寓言》委托上海吴英的实际经理人,法定代表人唐永汉及其指定的合资企业实现了对相关新三板企业的投资。唐永汉已经把钱转移到宁波寓言,在《宁波寓言》中完成了相关新三板企业的股权回购,上述运营存在基金运营不规则的情况。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4条私募基金经理必须履行慎重勤劳的义务的规定。
第三,没有向协会如实提交信息。上海佑荣持有海南泰合风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份,艺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4,29%股份,公司没有向协会如实提交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六条私募基金经理必须如实填写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的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基金法》第111条第3款《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29条《协会章程》第6条第3款《会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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